個體工商戶復業登記應提交哪些材料
發表時間:2017-08-27 點擊:
辦理停業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
納稅人辦理業務復業登記的要求
納稅人按核準的停業期限準期復業的,應當在停業到期前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復業登記;提前復業的,應當在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
政府部門的工作要求
1.核準
?。?)按照《停業復業(提前復業)報告書》將收存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全部返還納稅人并啟用;
?。?)準期復業的,以核準停業期滿次日作為復業日期;提前復業的,以提前復業的日期作為復業日期;對停業期滿未申請延期復業的納稅人,按準期復業處理,在系統中正確錄入復業信息。
2.資料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