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業開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發表時間:2019-02-15 點擊:
1.《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 2.企業法人組織章程(主管部門(出資人)加蓋公章)。 3.主管部門(出資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 其他主管部門(出資人)的,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復印件。 4.主管部門(出資人)的出資證明。 ◆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國有企業或者事業法人的,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明。 ◆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集體所有制企業或者社團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 主管部門(出資人)為工會的,由上一級工會出具證明。 5.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6.住所使用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批準的或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注: 1.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申請開業登記適用本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