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發表時間:2019-02-15 點擊:
1.《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合伙企業依據《合伙企業法》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 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清算報告中應載明已經在報紙上刊登企業清算公告的情況)。 4.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合伙企業法》、《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合伙企業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 2.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2、3項材料,需要提交《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