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合伙企業注銷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發表時間:2019-02-15 點擊:
1.《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全體合伙人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注銷決定書。 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清算報告中應當載明已經辦理完結的稅務、海關納稅手續的情況。 4.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設立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申請注銷登記適用本規范。 2.企業屬于被人民法院裁定破產、被行政機關責令關閉、被吊銷執照或被撤銷而注銷的情形,還應提交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外商投資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 3.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2、3項材料,需要提交《簡易注銷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提交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