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發表時間:2019-06-18 點擊:
云市監辦發〔2019〕128號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關于印發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 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和草原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市監網監[2019]107號)精神,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云南省市場監管局、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制定了《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 治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事關生態安全、民生福祉和國家形象。為進一步加強生態安全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市監網監〔2019〕107號)要求,云南省市場監管局、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決定自即日起至10月,在全省范圍內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以下行動方案。 一、整治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全面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行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強化瀕危野生動物保護,有效維護我省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整治區域(場所) 線下:非法獵捕和經營野生動物易發、多發地區;城鄉結合部、農村等區域;集貿市場、農產品市場、花鳥市場、古玩市場等場所。 線上:非法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網站。 (二)重點整治內容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依法履行好各自監管職責的同時,著力強化協作配合,開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對監督檢查、投訴舉報、轉辦交辦、媒體曝光等渠道發現的違法問題線索要重點檢查,依法嚴厲查處以下違法行為: 1、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布廣告和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制品發布廣告的; 2、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的。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包括:毒藥、爆炸物、電擊或電子誘捕裝置、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 3、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許可證、批準文件的副本或者專用標識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 4、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出售、利用、運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5、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 6、國家禁止出售、購買和利用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如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衍生物。 三、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6月25日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聯合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全面部署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26日至10月31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按照行動方案要求,突出重點,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一批違法案件。 (三)工作總結階段。11月6日前,各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認真總結,并將工作總結和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分別上報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和草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舉措,是推進云南生態文明建設的客觀需要,是落實《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必然要求,事關生態安全、民生福祉和國家形象,事關2020年全球《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在昆明順利召開,各級市場監管和林草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盡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執法力量,統籌協調推進,全面組織開展好專項整治行動。 (二)密切協作,形成監管執法合力。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一方面要密切協作配合,聯合開展整治工作,推進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日常聯合檢查。另一方面,要積極配合農業農村、公安、交通、海關、網信等部門的相關整治工作。要注重發揮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聯席會議等協調機制作用,及時互通監管執法信息,發揮整體優勢、線上線下聯動,強化對象牙、犀牛角、虎、穿山甲及其制品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執法合力。 (三)強化執法,著力查處違法案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要把執法辦案作為整治工作重要措施,著力抓好市場檢查,深入挖掘違法線索,嚴厲查處違法行為。要突出抓好大要案件查處工作,對查獲的重大案件,要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予以曝光;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有條件的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網監技術手段,開展對網絡交易平臺的定向監測。 (四)依法維權,強化宣傳輿論引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12315熱線及全國12315平臺、各地林草主管部門公布的野生動物保護舉報電話和行業協會的作用,及時受理投訴舉報,推進“訴轉案”,對舉報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查實,依法處理。要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互聯網絡、市場宣傳欄、小喇叭等,多渠道、多形式廣泛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保護知識和工作成效,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保護意識,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五)及時總結,按時報送相關材料。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林草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鞏固成果。省市場監管局、省林草局將對專項整治行動推進情況適時開展調研指導。請各州市市場監管局、林草局于7月10日前將整治行動階段性部署開展情況分別上報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和草原局,11月5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問題、下步打算)、查處的典型案例、相關圖片等,并附本部門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以上材料須同時報送紙質件和電子版)。工作中的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省市場監管局、省林草局。